人民法院报

2024-07-01  来自: 悬式绝缘子 浏览次数: 1

  2013年1月1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

  330个获奖项目中,3个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殊荣。在这3个项目中,由国家电网公司牵头的“特高压交流输电关键技术、成套设备及工程应用”名列榜首。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斌是这一个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他所率领的“神马团队”自主研发了全新概念的复合空心绝缘子,取代了传统的瓷质绝缘子,将特高压输电由概念变为现实。

  特高压输电,是指1000千伏交流输电和800千伏直流输电。其中,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与目前广泛采用的500千伏超高压交传输电相比,它的占地面积仅仅增加一倍,输电能力却是原来的5倍,且具有功率损耗小、环境损害轻的巨大优势,是全球各大电力强国公认的“绿色电力高速公路”。

  1996年,25岁的马斌从江苏无锡辞职回到家乡如皋创业,选择的第一个项目就是自主创新研发输变电设备新型密封件。这个历时两年、经过1000多次试验后成功推出的产品,完美解决了电站设备渗漏油问题。该产品投放市场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便风靡大江南北,目前已占国内电力市场占有率的80%,年销售额近亿元。

  建设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关键是绝缘子,谁掌握了特高压输电中的绝缘技术,谁就摘取了电力王国“皇冠上的明珠”。用于绝缘的瓷质套管因成本比较高、耐老化差,已被国际公认为是高压输电的“拦路虎”。上世纪60至90年代,世界上数百家企业数万名精英展开团队攻关。美日俄等发达国家都曾开展试验与研究,但最终都未能形成成熟适用的技术和设备。

  马斌在看到这一问题后,提出“用橡胶来做绝缘子”的新想法。1999年,马斌率领神马团队,开始针对这一国际难题展开攻关。他们花了两年时间,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选择新的材料,添置设备,经过耐受电压、局部放电、冲击电压、密封性等数百次试验,研发出一个全新概念的复合空心绝缘子产品。这一产品采用了一种全新的特种橡胶材料,整体采用真空注射成型工艺和带护套单伞套粘接工艺,具备优秀能力的防爆性和抗破坏性,且耐污秽、耐老化和耐电蚀,价格也远远低于国外同类产品。

  该产品迅速获得全球行业认可,ABB、西门子、阿海法等国际知名输变电设备制造商主动上门寻求合作,与神马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神马公司将空心复合绝缘子产品设计图纸及各类资料设为公司重要商业机密,通过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加以严格保护。

  2007年、2008年,研究生学历的刘某、李某先后被神马公司录用为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在神马公司工作期间,两人掌握了生产空心复合绝缘子的工艺流程及有关技术信息。

  2009年4月,九天公司承诺以高出神马公司一倍的薪酬,向刘某、李某两人发出招聘邀请。两人经商议,分别于2009年5月和6月先后从神马公司辞职,之后根据九天公司安排,分别化名为“吴文”、“王清”,协助该公司试制出了220KV空心复合绝缘子产品,并以低价销售。不少客户因此向神马公司提出降价、解除合同等要求,后经神马公司估算,直接损失达数百万元,间接损失难以估量。

  因涉嫌侵犯商业机密罪,2010年1月28日,刘某、李某被当地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同年7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日转为逮捕。

  受理该案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启动知识产权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程序,由副院长张月淑担任审判长。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神马公司的上述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九天公司空心复合绝缘子产品中使用的有关技术信息与神马公司的上述技术信息实质相同。

  2011年6月7日,通州区法院巡回审判庭走进神马公司大礼堂,现场对这起非常关注的侵犯商业机密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两被告人均不服,提起上诉。同年12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成为江苏省法院打击侵犯商业机密行为的典型案例,因此入选2011年度江苏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自从前年法院巡回审判庭来企业对两名泄密员工做现场宣判后,我们公司商业技术保密合同再也没再次出现违约的情况。”从这场危机中走出来的马斌此后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格外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部。

  “没有自主创新就一定没有核心竞争力,企业就一定不能够有质量的发展,而商业机密是现代企业在商业竞争中保持绝对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甚至成为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今年1月,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马斌就企业如何培养自主创新,如何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如今国家提出要发展创新型经济,鼓励公司进行自主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这些不能离开企业的自主创新。如果说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得不到保护,那么就会很大地挫伤他们提高科研水平的积极性。”马斌建议,首先应完善对中小企业申请驰名商标和国际专利的激励机制,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其次地方政府应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提供资金扶持,如专项贷款、融资、税收、激励机制、专利费用减免、专家技术指导等。

  近年来南通小商品交易市场内涉及商标权益的纠纷一直上升,近3年已达300余件,严重扰乱了交易秩序。在马斌的积极建议下,今年4月25日,南通中院与南通市工商局在南通小商品批发商业市场签署协议,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商标权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机制,形成商标维权的整体合力,引导商户自觉“傍名牌”、“打擦边球”的不良商业习惯,促进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按照协议约定,双方将共同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宣传培训机制、协调联动机制、信用警示机制。在此基础上,发挥司法规范权威优势和行政便利灵活特点,加强商标侵权执法力度,在案件办理中互相参与调解,定期收集整理通报案件信息,联合开展调研和普法宣传,共同帮助市场管理部门建章立制,规范市场运行。

  针对经济实力快速提升这一优势,马斌有着这样的感慨:发明、创造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一个民族的创造力直接影响其发展、壮大。那些发明者、创造者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这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整个民族的进步。只有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打击力度,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